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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載]第五講 定量包裝商品的抽樣和除去皮重方法

        發布時間:2007-08-07 作者:黃耀文 來源:www.jlbjb.com 瀏覽:7744

        JJF1070-2005《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理解與實施

        第五講  定量包裝商品的抽樣和除去皮重方法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黃耀文

         

          一、樣本的抽取

          抽取樣本是計量檢驗的基礎,是確保檢驗結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的前提。承擔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的計量檢定機構應該有用于抽樣的抽樣計劃和抽樣程序。抽樣計劃應建立在適當的統計方法上,抽樣程序應注意控制影響抽樣客觀性和隨機性的因素,其核心是確保檢驗批中每個單位商品被抽到樣本中的可能性相等。抽樣后應填寫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檢驗抽樣單(抽樣單格式見《規則》附錄H)。在《規則》附錄A“隨機抽樣方法”中規定,計量檢驗在進行隨機抽樣時,根據不同的抽樣地點和批量,可分為等距抽樣、分層抽樣和簡單隨機抽樣等三種方法,現具體介紹如下:

          (一)等距抽樣
          1.適用范圍
          等距抽樣適用于在生產企業的生產線終端抽取合格的產品或在產品包裝現場抽取合格的產品。

          2.抽樣方法
          等距抽樣是按一定單位商品數或一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抽取,其間隔按檢驗批量和樣本量確定,即:
          商品數量間隔=批量(N)/樣本量(n),或
          時間間隔=生產批量所需的時間/樣本量。
          批量N以每小時的產量確定,對于一個正常生產的流水線,其每小時的產量數是確定的。
          例如:某生產線1h生產2000件商品,確定樣本量為80件。如果以商品數量間隔計算,則抽樣間隔為25件,在具體抽樣時為每隔24件抽1件,共抽80件;如果以時間間隔計算,則抽樣間隔為45秒,即每隔45秒抽1件,共抽80件。

          (二)分層抽樣
          1.適用范圍
          分層抽樣適用于生產企業、進口商、批發商和零售商的倉庫抽樣。

          2.抽樣方法
          分層抽樣是對于分為k層垛放的N個單位商品的檢驗批,以每層占有單位商品的數量,按比例將確定的樣本量n分配到各層當中,每層有nt個樣本單位;
          即nt=n/k
          應保證nt為大于1的整數,且每層中至少應有一個樣本單位被抽取(即nk)。
          然后在每層中獨立地按給定的樣本單位數nt進行隨機抽取(一般為簡單抽樣)。

          3.注意事項
          對于商品碼垛堆放每層單位商品數不等的抽樣,可按每層單位商品數的大小,以適當的比例確定每層應抽取的樣本單位數量。

          (三)簡單隨機抽樣
          1.適用范圍
          簡單隨機抽樣也稱簡單抽樣, 適用于商品零售現場的抽樣。

          2.抽樣方法
          簡單抽樣是從包含N個單位商品的檢驗批中,隨機抽取n個樣本作為檢驗樣本。具體方法是把檢驗批中的單位商品按自然數從“1”開始順序編號(編號可以隱藏),然后用隨機數骰子獲得的隨機數號碼進行抽取。具體的抽樣方法可按照國家標準GB/T10111-1988《利用隨機數骰子進行隨機抽樣的方法》、GB/T15500-1995《利用電子隨機數抽樣器進行隨機抽樣的方法》或隨機數表法等適當的方法進行抽取。    

          二、除去皮重的方法

          在《規則》附錄B“除去皮重的方法”中,對計量檢驗中除去皮重的方法作了明確的規定,現將具體要求介紹如下:

          (一)除去皮重的基本要求
          1.基本原則
          對于商品計量檢驗,需要除去皮重時,應在保證皮重測量準確性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減少商品打開包裝所造成的浪費。也就是說,應以最少的商品皮重測量,得到準確的皮重測量結果。這就是除去皮重方法的基本原則。

          2.主要方法
          根據上述基本原則,《規則》給出了兩種除去皮重的方法,即方法一和方法二。方法一主要適用于檢驗批的數量在100件以上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時除去皮重;方法二主要適用于檢驗批的數量在100件以下的定量包裝商品在凈含量計量檢驗時除去皮重。我們在檢驗時應根據檢驗批的數量選擇相應的方法。
          根據上述兩種方法最后得到的皮重值,可能是平均皮重,也可能是樣本中的單件皮重。這主要取決于檢驗批樣本皮重的均勻性,皮重均勻的商品一般為平均皮重,否則為樣品的單件皮重。

          3.包裝皮的選擇
          在測量皮重選擇包裝皮時,可以用已經在商品上使用的包裝皮,也可以用未在商品上使用過的包裝皮。在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進行計量檢驗時,應盡量使用未在商品上使用過的包裝皮。如果用已經在商品上使用的包裝皮,應該將包裝皮上的殘留物除凈擦干。除凈擦干一般可通過振動、擦拭、沖擊、風干等方式進行,而不能采用烤爐或烤箱烘干的方式,以免損壞或減輕皮重。除凈擦干的程度應以肉眼看不見殘留和水滴為止。

          4.準確度要求
          皮重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應保證商品的計量檢驗結果的擴展不確定度不超過0.2T。因此,對于皮重的測量,尤其是不均勻商品的皮重和較輕的皮重,一般應使用比檢測商品質量(重量)準確度等級高的計量器具進行測量。

          (二)除去皮重方法一
          1.方法簡介
          除去皮重方法一,是根據皮重平均值與標注凈含量(Qn)的關系以及皮重標準差(sp)與允許短缺量(T)的關系來確定如何除去皮重的方法。該方法是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2004年頒布的國際建議第87號所規定的方法。

          2.適用范圍
          對于檢驗批的數量在100件以上的商品,計量檢驗時除去皮重對檢驗批樣本的檢驗,應按該方法實施。

          3.具體方案
          除去皮重方案一給出了具體的方案,如表1所示。
            

            表1  除去皮重的方案一


          根據此方案,首先應確定皮重平均值與標注凈含量(Qn)的關系:
          當時,除去皮重的方法就可以確定;
          當時,除去皮重的方法還不能確定,還需要看皮重標準差(sp)與允許短缺量(T)的關系,即根據sp≤0.25Tsp>0.25T確定除去皮重的方法。

          4.實施步驟
          (1)抽取測定皮重樣品并測定皮重
          在檢驗的樣本中,至少隨機抽取10件樣品;將皮與商品內容物分離,逐個稱出皮的重量。
            如果是在商品包裝現場進行抽樣,可直接隨機抽取不少于10件的待包裝的皮,再逐個稱出皮的重量。
          (2)計算皮重平均值和皮重標準偏差
          根據測得的單件皮重,計算皮重平均值和皮重標準偏差。其計算公式為:
          平均皮重
          皮重標準偏差(sp):
            
          式中:——平均皮重;np——皮重抽樣數;sp——皮重標準偏差;pi——單件皮重。

          (三)除去皮重方法二
          1.方法簡介
          除去皮重方法二,是根據定量包裝商品實際含量的重量之差(Rc)和其皮重之差(Rt)來確定如何除去皮重的方法。該方法是根據我國定量包裝商品計量檢驗的實際需要,參考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133號手冊制定的。

          2.適用范圍
          對于檢驗批的數量在100件以下的商品,在計量檢驗時除去皮重對檢驗批樣本的檢驗,應按該方法實施。

          3.具體方案
          除去皮重方案二給出了具體的方案,如表2所示。
            

            表2  除去皮重的方案二


          該方案是根據定量包裝商品實際含量的重量之差(Rc)和皮重之差(Rt)的比值來確定測定皮重抽樣數量的方法。

          4.實施步驟
          (1)當樣品量大于或者等于10件時:
         ?、僭跇颖局须S機抽取2件,測定其凈含量重量之差(Rc)和皮重之差(Rt);
         ?、谝?I>Rc/Rt的比值和樣本量n為索引,從表2查出測定皮重抽樣數nt,該抽樣數包括步驟①中已抽取的2件樣本單位。
          (2)當樣本量小于10件時:
         ?、贅颖玖繛?1~2)件時,按樣本量抽?。?br> ?、跇颖玖繛?3~9)件時,可參照表2中樣本量n=10的抽樣方案進行抽樣;當nnt時,抽樣數為樣本量n
          (3)皮重的測量要求
         ?、佼?I>nt=N時,應以樣本單位的各自皮重測定實際含量。
          ②當nt<N時,應以nt個樣本單位皮重的算術平均值測定實際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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