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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器檢定中替代物質量的計算方法

        發布時間:2012-01-19 作者:張清印 鄧小羊 來源:本站原創 瀏覽:2877

        河南石油勘探局技術監督處計量站 張清印  鄧小羊

          在衡器檢定工作中,我們會遇到因標準砝碼不夠而無法檢定到最大秤量的情況,根據JJG555-1996《非自動秤》檢定規程的規定,當被檢定秤的最大秤量大于1t時,可使用其他恒定載荷來替代標準砝碼。替代法是衡器檢定中經常采用的方法。如何測出替代物質量是替代法的關鍵所在,現將我們求測替代物質量的方法簡介如下。    

          一、替代步驟

            1.檢查50%最大秤量的重復性誤差,確定允許的替代量。

          2.從零點開始,使用砝碼進行稱量測試,直至確定的砝碼用完,測定該秤量的誤差,然后卸去砝碼,返回零點。

          3.通常情況下,用替代物取代前面所加砝碼,直至達到測定該秤量時出現相同的誤差,則替代物的實際質量Q與標準砝碼質量m相等,即Q=m,不需計算。但由于受現場測試條件限制,替代物的質量不可能正好等于標準砝碼質量,在實際工作中,當Q接近m,一般不超過±15%范圍時,可以通過計算來得到替代物的實際質量。    

          二、計算方法

            1.對非自行指示秤,如機械地中衡,將質量為m的標準砝碼放在秤臺上,移主游砣至相應槽口內,秤相應指示值為I1,該秤量點測量誤差ΔE1=I1-m。卸下標準砝碼,主游砣保持不變,換上替代物后指示值為I2,則替代物的實際質量Q=I2-ΔE1=I2-I1+m。例如:標準砝碼m=10000kg,指示值I1=10010kg,則ΔE1=I1-m=10kg。若替代物指示值I2=10030kg,則替代物的實際質量Q=I2-ΔE1=I2-I1+m=10030-10010+10000=10020kg。

          2.對自行指示秤,如電子汽車衡,標準砝碼的質量為m,秤顯示值為I1,用閃變點法測得該秤量點誤差為ΔE1=I1+0.5e-Δm1-m,式中:ΔE1為秤的測量誤差,I1為顯示值,m為標準砝碼質量,e為秤的檢定分度值,Δm1為附加小砝碼質量。卸去標準砝碼換上替代物后秤的顯示值為I2,則替代物化整前的示值P=I2+0.5e-Δm2,那么替代物的實際質量Q=P-ΔE1。例如:標準砝碼為m=10000kg,顯示值I1=10000kg,檢定分度值e=10kg,附加小砝碼Δm1=4kg,則ΔE1=I1+0.5e-Δm1-m=10000+0.5×10-4-10000=1kg。若替代物顯示值I2=10070kg,附加小砝碼Δm2=2kg,則P=I2+0.5e-Δm2=10070+0.5×10-2=10073kg。那么替代物的實際質量Q=P-ΔE1=10073-1=10072kg。

          以上求測方法已在衡器實際檢定工作中證明是可行的,能夠滿足現行檢定規程要求,具有經濟實用,簡便易行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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