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不宜推行SA8000認證 (2004-11-11)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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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營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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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明確指出:“企業社會責任認證并非SA8000,目前在中國不宜推行SA8000認證。對企業社會責任認證問題,應理性看待,積極應對。我們要認真研究SA8000中的合理成分,提出中國企業應當承諾的社會責任的基本要素,盡快制定中國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或技術規范作為企業社會責任自我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的依據,并結合國情,積極參與和跟蹤ISO《社會責任指南》的制定工作?!?
盲目宣傳SA8000會增加我勞動密集型產業困難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稱,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符合“現代科學發展觀”的理念。中國的法律法規體系在對勞工權益的保護方面有比較具體的規定,但現實中,違反勞動用工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還時有發生,有些還比較嚴重;一些企業對自己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的意識還比較薄弱,甚至發生惡性的安全與責任事故。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企業確有大量需要改進的方面,對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但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同時指出,盲目宣傳企業實施SA8000認證,會給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增加更多的困難。由于我國勞動密集型企業在普遍執行《勞動法》的同時,由于區域差異的原因,在工作時間、職工工資、福利保障及加班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不盡相同,一些企業工作環境及條件還有待改善。特別是加班的問題,除了企業自身原因外,國外采購商在價格和交貨期方面的越來越苛刻的條件,也是很大的壓力。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經濟發達國家采購商們制定的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包括SAI制定的SA8000標準所規定的一些要素,有些我們可以認同,有些則不能認同。如SA8000標準中涉及的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歧視等要素絕不是簡單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中國企業需要承諾的社會責任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發達國家對我國勞工標準問題存在歧視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稱,國外采購商在對發展中國家的加工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審核評價時采取了不同的態度,部分采購商只對中國的企業有要求并且必須進行評審,而對于在其他國家的分廠則沒有要求,如福建某企業在越南和柬埔寨的分廠,外商就從未去審核過。這已不僅是簡單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我國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大國,大量出口產品為服裝、紡織、鞋類、玩具、工藝品、運動器材、日用五金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由于我國外貿出口主要集中在歐美發達國家,而歐美國家正是提出和推動把勞工問題作為社會責任問題,試圖與貿易掛鉤的主要國家。因此,我國外貿出口行業需要對勞工標準問題,勞工標準與貿易掛鉤等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
尚未發現沒通過SA8000認證不能出口的事例
目前就企業社會責任問題開展第二方審核的現象較多,由認證機構實施第三方認證的主要是采用SA8000標準。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透露,到目前為止,我國出口企業因為沒有通過SA8000認證而不能出口的事例尚未發現,但由于不能滿足國際采購商的關于對加工企業有關社會責任的要求(通常是第二方評價或認證)而影響出口的情況時有發生。54張SA8000證書與獲得ISO9001管理體系的約13萬張認證證書相比,僅僅是個小數目,有些企業還有相當的盲目性。目前,我國政府和授權的認可機構尚未把此項認證工作納入監管范圍。
發達國家的企業也未必認可SA8000
香港品質保證局技術顧問陳偉仁從一開始也不看好SA8000。陳偉仁10月21日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稱,認證能否成功取決于是否與國情相符,SA8000是很理想的標準,且不說中國的國情難與之相符,就是發達國家的企業也不完全認可SA8000。美國的國家標準化組織(ANSI)就尚未承認SA8000標準。
陳偉仁解釋,SA8000兼容性不強,而且要求一步到位,也就是要求其直接供應商的上下游也在限定時間內通過SA8000。所以SA8000雖然制定得比較早,但沒有得到發達國家采購商的支持,相反,各品牌采購商自立社會責任標準,讓其供應商執行,通過“驗廠”形式監督供應商。
SA8000實施幾年來,雖然引起了一些關注,但是截止到2004年2月,全球只有354家企業獲得認證,其中中國企業54家。SA8000的影響遠非媒體宣傳的那樣廣泛,通過了SA8000認證也不能完全說明企業就履行了社會責任。
陳偉仁指出,一方面SA8000與其他貿易壁壘或技術壁壘一樣,是發達國家給予我們的不平等的要求;另一方面,企業社會責任覆蓋的范圍很廣,沃爾瑪、麥當勞等不同品牌的采購商對其供應商都有各自的守則,這些守則一般以《商業行為守則》、《行為守則》或《社會責任》這三種名稱出現,但其實所包含的內容基本相同,如童工、監獄囚工、強迫勞動、健康與安全、環保、歧視、懲戒性措施、工作時間、報酬等多個方面,不同的是側重有所差別而已,這些基本內容與SA8000也相差不大。
ISO成立新的社會責任工作小組
據介紹,今年6月21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關于社會責任會議在瑞典召開,來自66個國家,包括33個發展中國家的代表參加了大會。在會議討論中,雖然所有的代表都認為社會責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ISO應該在這個領域發揮作用,但多數認為目前ISO不應該制訂社會責任的國際標準,而應制訂指導性文件。盡管目前對社會責任所涵蓋的領域尚未達成一致的意見,但是ISO主要還是從社會、環境以及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制定規范的問題,而并非只是參照SA8000。
香港品質保證局有關人士透露,6月份的會議后,ISO最近宣布成立一個直接向ISO技術管理委員會(TMB)報告的新工作小組,該小組將就社會責任這題目開發指南標準。同時,一個TMB工作組就這項目之范圍和工作程序進行詳盡研究,預期于2004年底前開展工作。該工作組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均衡數量參加,制定一個《社會責任指南》作為指導性文件,指導企業和社會的相關機構如何承擔社會責任。
國家認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我國對認證認可工作統一管理,國家認監委會后將會同有關部門就企業社會責任標準(或技術規范)的制定以及如何開展認證等問題提出原則意見,同時積極參與和跟蹤國際指南的制定工作。